赠品处理方案
一、方案背景
结算时遇到以下问题:
毛利 = 商品销售金额 - 商品成本,结算粒度到达货品时,赠品销售金额为0如何处理赠品的毛利?
假设订单1:
货品A:发货金额20,成本5;
赠品B:发货金额0,成本5;
整单收款20;
则货品A毛利=20-5=15
货品B毛利=0-5=-5
赠品的毛利为负数。
二、方案概述
系统自动将赠品按照赠品的零售价、市场价占比,占有部分正品金额。并且当用户希望线上发货金额为0的货品也作为赠品处理时,可以与线下赠品一样处理方式处理。
假设:A货品零售价10,成本5;B货品零售价10,成本5;订单1拍A送B,付款20。
处理前 | 处理后 |
---|---|
货品A,发货金额=20 毛利=20-5=15 赠品B,发货金额=0 毛利=0-5=-5 | A按零售价占比重新分摊 发货金额=10/20*20=10 毛利=10-5=5 赠品B按零售价占比重新分摊 发货金额=10/20*20=10 毛利=10-5=5 |
三、系统操作
相关配置如下,查看配置详情 >>
▶1.保证赠品的平台和单号与线上货品一致
在结算配置界面,勾选“赠品跟随主单”配置,赠品的平台和平台单号跟随线上主单单号,对账状态跟随线上单状态,如果不勾选,赠品的对账状态直接就为“对账成功”,无法参与金额分摊了
*注意如果赠品被单独拆出则不跟随;多个原始单合并,随机跟随其中一单的单号
▶2.选择赠品分摊时机
第一种“基础明细”,第二种“对账成功”
选项 | 效果 | 适用对账模式 |
---|---|---|
基础明细 | 订单发货、退款时,在发货明细、仅退款/退款退货明细表分摊发货、退款金额 | 适用于同步发货对账模式(发货即确认应收,收款后确认收款) |
对账成功 | 对账成功后,在对账中间表分摊账单收款金额 注意:要求对账状态为对账成功 | 适用于在途仓调拨模式(对账成功后确认应收和收款) |
两个分摊时机不同点如下图对同一情况的处理示意(使用零售价占比分摊方式):
▶3.选择赠品的金额分摊方式
赠品可以通过零售价、市场价、固定零售价、固定市场价参与分摊。其中零售价、市场价,通过计算赠品的金额占比来分摊金额;固定零售价、市场价分摊是固定赠品的金额,然后剩余正品按金额占比重新分摊。
注意:该配置必须与配置“赠品跟随主单”配合使用,即赠品跟随主单时,才能开启重新分摊收款,否则该配置无效。
▶4.平台赠品处理
配置选择发货金额为0时,平台的赠品也可以参照上述处理过程处理,否则平台的赠品金额还是为0
方案风险点: ①赠品被单独拆分发货无法分摊 ②发生售中售后退货时,赠品未一起退回或未一起结算,会造成最终财务发退数据不准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