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主

1、功能描述

货主是货物所有权的拥有者

维护货主的基本信息,货主编号、货主简称、货主全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手机号、固话等,支持添加 修改 停用货主。

2、菜单路径

〔设置〕-〔基本设置〕-〔货主〕

3、创建货主

点击【添加】按钮,填写相关的货主信息,点击【保存】即可。

8-O 注意:添加货主,货主编号和授权码为一,实施来进行设置(一般授权码为:卖家号+WDT。多货主仓库授权码为一),然后由实施给公司发送邮件申请,开通后用户则可以开始正常使用WMS系统。

4、添加货主可使用仓库/虚拟仓

在成功添加货主后,还要设置货主可以使用的仓库。在〔货主〕界面选中货主,点击下方〔允许仓库〕页面的(添加),选择该货主可以使用的仓库,点击(保存),即可设置完成。建议在系统中一个货主对应一个仓库/虚拟仓。

删除仓库:在(允许仓库/虚拟仓)页面选择仓库/虚拟仓点击(删除)即可。

5、修改货主

若对货主信息进行修改,在货主界面,选择货主 点击【修改】按钮,修改完成后点击【保存】即可。

【字段说明】:

货 主  编 号:货主的编号,必填,不可重复。
货 主  简 称:用于系统显示的货主的简称,必填,不可重复,建议使用辨别度高的名字。
货 主  全 称:货主的全称。
联   系   人:货主方的联系人姓名。
联系人手机号:货主方的联系人手机号。
联系人 固 话:货主方的联系人固话。
货 主  地 址:货主方的地址。
备        注:关于货主的备注信息。
授 权  编 码:由研发提供给客户的授权编码。
回   传  url:OMS提供的回传接口地址,一般可不填,系统会使用默认值。

【配置说明】:

有 效 期 管 理:勾选此项,在进行出入库开单时,必须填写有效期。
开启物流匹配策略:勾选此项,销售出库单据在审核时根据物流匹配策略为单据匹配物流
停          用:不勾选此项,则该货主可以正常使用;勾选此项,则该货主不能使用。
导  单  模  式:勾选此项,在WMS单独操作(没有和ERP对接)的盘点单、出入库单将不会回传。
回传纠错单:勾选此项,纠错单回传至OMS【注:该功能为御泥坊自研erp订制,其它erp均不支持。】
开启虚拟仓管理:勾选此项,可以使用虚拟仓功能。
启用 订单 拆分:勾选此项,可以使用销售订单的订单拆分功能。
回传WMS创建的调拨单:勾选此项,则不回传调拨出入库单,取而代之的是回传调拨单;(调拨单停止等待、调拨完成后都可以回传调拨单。)不勾选此项,则回传调拨出入库单,调拨单不回传(和以前的功能一样)
回传WMS创建的生产单:勾选此项,则WMS创建的生产单会回传至OMS(生产完成时回传)针对原料为部分残品和部分成品的情况,回传报错;针对生产过程中“终止生产”的情况,“终止生产”状态的生产单不会进行回传,但会回传生产单的出库原料数量、入库成品数量,以及实际生产费用。
*   当相应货主仅勾选【导单模式】,WMS创建的生产单以及生成的出入库单都不会回传至OMS
*   当相应货主仅勾选【回传WMS创建的生产单】,WMS创建的生产单会回传至OMS
*   当相应货主勾选【回传WMS创建的生产单】的同时勾选【导单模式】,WMS创建的生产单会回传至OMS
*   当相应货主不勾选【回传WMS创建的生产单】;不勾选【导单模式】,WMS创建的生产单的出入库单会回传至OMS
启用物流单量控制:勾选此项,客户使用物流单量限制,可以使用货主物流单量界面管控电子单量

【特殊说明】:

 货主添加后,只能停用,不能删除。
 货主编号,一旦保存,不能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