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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发票管理

通过API进行电子发票对接的客户,企业版ERP版本需升级至2.3.8.3版本及以上

发票分为两种,一种是[普通服务商]开具纸质发票;一种是[电子服务商]开具电子发票。

1.新建发票

对订单开据发票时,会进入如下界面:

注:该界面中开票人,收款人,复核人采用的是本地配置,新建时默认加载该电脑上一次保存时填写的信息。发票明细界面默认加载的是改订单货品信息,货品名称默认加载的是规格名称字段,税率默认是0.17,单位默认为台,折扣默认为0。

修改注意事项:

  1. 界面中有两个备注输入位置:发票备注内容只会在本系统内展示;发票打印备注会打印到生成的电子发票中备注的中,填写时请注意。
  2. 发票明细中允许存在金额为0的行,目的是适应赠品。
  3. 如果修改税率,允许的值为:0,0.03,0.04,0.06,0.11,0.17。
  4. 如果明细数目过多,允许手动调整明细内容,删除之后添加一条记录,填写总的金额和优惠即可。
  5. 整张发票的实际开票金额不能为0,也不能超过对应订单中货品的金额,注意不包含邮费,邮费的发票不应有卖家开具。
  6. 新增发票明细合并功能,在货品信息的原始单号、税务编码及税率相同时可以进行明细合并。
  7. 金额计算公式:
    • 【明细行:】
      • 税前总价 = 总价/(1+税率) 两位小数
      • 税额 = 总价 - 税前总价 两位小数
      • 税前单价 = 税前总价/数量 6位小数
      • 税前折扣金额 = 折扣总额/(1+税率);
      • 折扣税额 = 折扣总额 – 税前折扣金额
      • 实际开票金额 = 明细总价列求和 - 折扣总额列求和;
      • 货品合计金额 = 明细税前总价列求和;
      • 货品合计税额 = 明细税额列求和;
      • 总折扣税额 = 明细折扣税额列求和;
      • 实际合计金额 =货品合计金额 -税前折扣金额;
      • 实际合计税额 =货品合计税额 – 总折扣税额;

注意点:【关于税务编码字段】

不同分类的货品会有不同的税务编码。注:税务编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维护,不支持自定义。

操作步骤:如果是第一次开启 发票功能的客户,需要联系旺店通技术人员后台为您开启发票功能并将 国家规定的《税务编码表》导入到系统中。

《税务编码表》导入完成后,商家即可以在货品编辑界面,为货品选择相应的税务编码。

绑定完成后,开票时就会自动加载相应货品的税务编码。

注释:除了在此处可以新建发票以外,也可以使用在财务审核界面选中订单右击开具电子发票的方式新建。

2.发票状态变化

2.1 纸质发票状态变化

2.2电子发票状态变化

3.其他功能

新增短信通知功能。红票处于开票成功状态即可以进行短信通知。蓝票则需要满足包含待获取流水号,校验电话、原始单号、店铺、发票链接等信息才可以进行短信通知。 已发送过短信的发票会有一个标记,右键清除该标记可以再次发短信

4 注意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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